今天(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施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等新罪名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
看图,了解这些与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日起施行,以更大力度追究不安全生产行为,为生产安全划出了更加醒目的红线。现阶段正是各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企业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细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做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编辑: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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