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7号),为落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推动防腐蚀行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进程,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防腐蚀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在防腐蚀行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一、奖项设置
1. 防腐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2. 防腐蚀科技进步奖(设一、二等奖)
3. 防腐蚀科技普及奖(设一、二等奖)
4. 防腐蚀突出贡献奖(不设等级)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
非涉密与无纠纷:申报成果需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科研诚信:申报人/组织需符合科研诚信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情形。
申报要求
各申报奖项申报范围及对应申报材料清单请查看附件《申报奖项说明及要求的资料清单》。
三、申报方式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广东省防腐蚀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可向广东省防腐蚀协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直接申报;
防腐蚀技术发明奖、防腐蚀科技进步奖、防腐蚀科技普及奖采取“自由申报+单位推荐”的受理方式,由项目完成人根据情况自由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防腐蚀突出贡献奖采取专家提名的受理方式,需由5名以上的行业专家联合提名。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征得被提名对象的同意,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评选程序
受理及形式审查;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评估;
由评审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奖项目须经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
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5天;
获奖单位或个人由广东省防腐蚀协会授予荣誉证书。
五、申报注意事项
截止时间及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存在争议;
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如格式或份数有误、签章不全、必备材料缺失、填写不清等),且未能在评审前完成修改或补充。
申报材料寄送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申报书封面为装订封面,按以上申报资料顺序与附件统一装订成册(申报书原件单独装订,加盖公章),12月11日前邮寄至广东省防腐蚀协会;
电子材料含完整的WORD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公章、签字后的PDF扫描文件,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包统一命名为“申报奖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六、其他说明
该奖项评选对申报单位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材料及附件受理之后恕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永珍
联系电话:13829736237
邮 箱:gdaahy@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A塔923房
编辑:小姜
发稿:协会秘书处
